官方通报“副局长家属向景区工作人员泼热水”:涉事女子被拘留

时间:2023-08-21 16:00:13     来源:大皖新闻


(相关资料图)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大皖新闻”,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大皖新闻讯8月19日,山东临沂费县沂蒙山峡谷漂流景区,几名游客与景区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其中一名女游客向景区工作人员泼热水,致一人受伤(点击见详细报道)。8月21日,据“费县发布”消息,费县公安局及时介入调查,对肖某梅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对于网上反映的其他问题,费县已成立调查组,正在进一步调查。

8月21日,被泼热水的王先生告诉记者,泼水女子的丈夫、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那位局领导曾找到他,向他表示歉意,但王先生没有接受。王先生表示,因面部受伤,医生提醒他半年内要避免阳光照射伤处。

大皖新闻记者8月21日多次联系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但该局公布的办公室电话始终处于占线状态。据红星新闻报道,针对传言泼水女子系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某副局长家属一事,8月20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传言属实,该女子泼水时,副局长也在现场。但该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冲突起因系漂流过程中发生翻船,景区工作人员并未妥当处理。

8月21日,大皖新闻记者再次联系了费县公安局东蒙派出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发后警方第一时间介入,泼水女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8月21日下午,费县官方就此事发布了《情况通报》,其中介绍,8月19日,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肖某梅在沂蒙山峡谷漂流景区漂流时发生碰撞,导致身体轻微擦伤,眼镜丢失。景区协调解决过程中,肖某梅情绪失控,将热水泼到景区管理人员王某平脸上,王某平报警。费县公安局及时介入调查,对肖某梅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对于网上反映的其他问题,费县已成立调查组,正在进一步调查。

大皖新闻记者 曹庆

编辑 许大鹏

标签:

最新文章推荐

X 关闭

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