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名篇(先秦)《孙子兵法·计篇》解读

时间:2023-08-21 12:18:09     来源:哔哩哔哩


(资料图)

孙子兵法·计篇

作者:【先秦】孙武

孙子曰:兵者[1],国之大事[2],死生之地[3],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4]。注释:[1]兵:本义指兵械,《说文解字》:“兵,械也。”后引申为兵士、军队、战争等,此处作战争、军事解。 [2]国之大事:意谓国家的重大事务。《左传》成公十三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鹖冠子·近迭》亦云:“人道先兵。”与《孙子兵法》此语相合。孙子所处的春秋晚期,大国争霸、列强兼并的战争正日趋激烈频繁,故合乎逻辑地产生这样的思想认识。汉简本“事”下有“也”字。樱田本同汉简本。 [3]死生之地:以下两句是说战争直接关系到军民的安危、国家的存亡。杜牧注:“国之存亡,人之死生,皆由于兵。”梅尧臣则曰:“地有死生之势,战有存亡之道。” [4]不可不察:意指不可不仔细审察,谨慎对待。察,考察、研究。《论语·卫灵公》:“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原边注:在孙子看来,战争既然是这样一件关系着国家存亡、人民生死、统治安危的头等大事,那么用慎重的态度去对待它不仅合理,而且必须。点评:如同一首律诗有它的“诗眼”、一首乐曲有它的主题旋律,一部理论著作自然也有它的中心篇章,在全书中起着提纲挈领、总揽全局的关键作用。《计篇》作为《孙子兵法》十三篇的首篇,也具有这样的特殊地位,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看作是孙子杰出兵学思想的高度浓缩和精辟概括。《计篇》的基本思想由两个部分所组成,一是战争的筹划理论,二是战争的实施方法。前者是“体”,后者是“体”之“用”,“体”与“用”两者有机结合,相得益彰,互为关系,相辅相成,从而奠定了孙子兵学体系的坚实基础。战争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活动形态,是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而发展的。阶级社会中的任何一种战争,无一不是一定的阶级意志的体现。因此,任何一个阶级对于面临的战争,不能不做出符合本阶级根本利益的认识和反映。春秋时代战争频繁,诸侯间竞相争霸,武力兼并一日无已,作为当时新兴阶级势力在军事领域的杰出代言人的孙子,其著作《孙子兵法》无疑要旗帜鲜明地反映这一时代特色。孙子肯定并支持当时的争霸战争、兼并战争。以战致强,以战致盛,是孙子投身军事戎马生涯,并积极从事对战争基本规律的探求和揭示的思想前提。他对战争的利弊得失有着比常人更为深刻的了解和认识,有着比常人更为权威的发言权。换句话说,作为兵家的孙子,在战争问题上头脑十分清醒,十分冷静,十分明智,理性主义遂成为其战争观的基调,千百载以来依旧不失却它的价值而熠熠生辉。这种理性主义,首先表现为坚定执着的“慎战”立场。通观一部近六千言的《孙子兵法》,我们可以发现,其中没有一丝一毫黩武主义的气味,而是时时处处都强调兵凶战危,反映出谨慎从事战争的态度。在战争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孙子坚定不移地主张,无论是战争决策,还是战争准备、战争实施乃至战争善后,都应该做到慎之又慎。为此,孙子不厌其烦地以告诫的口吻向统治者发出警告,提醒他们从生死存亡的角度慎重对待、充分认识、仔细研究战争:“明主慎之,良将修之。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一再指出“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的要害之所在。对于那种缺乏政治目的和战略意图而轻启战端、挑起兵衅的愚蠢行为,孙子认为是十分短视和危险的,因而持坚决反对的态度:“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火攻篇》)为此,孙子强调要在战前进行周密的战略筹划,做到“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不打无把握之仗。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然而,主张慎战并不是意味着反对战争,取消战争。如果是这样,孙子就用不着殚精竭虑来撰写兵法著作了。他提倡慎战的主旨,在于强调进行战争的政治目的应当遵循新兴势力的功利主义原则,即做到“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以威慑敌,以谋止攻,追求不战,但又不惧挑战,不战则已,战则必胜。这种既重战又慎战的观点,使得孙武的战争观念,既不同于儒、墨等学派的反战、非战主张,也与稍后的法家一味嗜战、主战立场划清了界限;既区别于反对一切战争的空想和平主义者,又区别于那些穷兵黩武的战争狂人。由此可见,孙子的慎战出发点是“安国全军”,以最终赢得战争的彻底胜利。

故经之以五事[1],校之以计而索其情[2]。一曰道[3],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4],故可以与之死[5],可以与之生,而不畏危。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6]。地者,远近、险易、广狭、死生也[7]。将者,智、信、仁、勇、严也[8]。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9]。凡此五者,将莫不闻[10],知之者胜,不知者不胜。故校之以计而索其情,曰:主孰有道[11]?将孰有能[12]?天地孰得[13]?法令孰行?兵众孰强[14]?士卒孰练[15]?赏罚孰明[16]?吾以此知胜负矣。注释:[1]经之以五事:意谓要从五个方面分析、预测战争胜负的可能性。经,度量、衡量的意思。《诗经·大雅·灵台》:“经始灵台,经之营之。”毛亨传曰:“经,度之也。” [2]校之以计而索其情:意谓要通过对双方各种条件的比较分析,来探索战争胜负的情况与规律。张预注:“校计彼我之优劣,探索胜负之情状。”即孙子之本旨。校,衡量、比较。《广雅·释诂》:“校,度也。”计,指下文所言“主孰有道”等“七计”。索,考索、探索。《墨子·尚贤中》:“索天下之隐事遗利,以上事天。”情,情势、实情,也可理解为规律。汉简本“校”借作“效”,“而”作“以”,“情”又借作“请”。樱田本“计”上又有“七”字。 [3]道:本义是道路,后引申为事理、规律、方法等等。此处的含义是指社会政治条件,尤指人心向背。《孟子·公孙丑》言:“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即表明政治对战争成败的关键作用。 [4]令民与上同意也:言使普通民众认同、拥护君主的意愿。令,使、教的意思。民,普通民众、老百姓。上,君主、统治者。意,意志、意愿。《管子·君臣下》:“明君在上,便辟(嬖)不能食其意。”同意,同心同德。令民与上同意,武经本无“也”字,汉简本“也”上又有“者”字。 [5]可以与之死:以下三句意谓民众与统治者一条心,乐于为君主出生入死而毫不畏惧危险。不畏危,不害怕恐惧危险。武经本无“故”字。汉简本无二“以”字。“不畏危”,武经本句末有“也”字。汉简本“不畏危”作“弗诡也”。“弗诡”意即无疑贰之心。有人释“弗诡”为“不敢违抗”,于义亦通。 [6]阴阳、寒暑、时制:阴阳,指昼夜、晴晦等天时气象的变化。寒暑,指寒冷、炎热等气温差异。时制,指四时季节的更替。此句之下,汉简本又有“顺逆,兵胜也”五字,为各本所无。所谓“顺逆”乃是以阴阳向背为禁忌,所谓“兵胜”则是以五行相胜为禁忌(参见李零《兵以诈立》第三讲《“始计”第一》)。 [7]远近、险易、广狭、死生:远近,指作战区域的距离远近。张预注:“知远近,则能为迂直之计。”险易,指地势的险厄或平坦。广狭,指战场面积的宽阔或狭窄。死生,指地形条件是否利于攻守进退。死即死地,进退两难的地域;生即生地,易攻能守之地。《孙膑兵法·八陈》:“险易必知生地、死地,居生击死。”汉简本在“远近”前有“高下”二字。 [8]智、信、仁、勇、严:智,足智多谋,计出万端。信,赏罚有信,令行禁止。仁,爱抚士卒,关怀百姓。勇,英勇善战,果断杀敌。严,严于律己,执法必严。凡此五德,孙子认为是作为优秀将帅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史记·司马穰苴列传》称:“文能附众,武能威敌。”梅尧臣注:“智能发谋,信能赏罚,仁能附众,勇能果断,严能立威。”此句王符《潜夫论·劝将》引作“将者:智也,仁也,敬也,信也,勇也,严也”,孙校本谓“汉时故书如此”。 [9]曲制、官道、主用:曲制,有关军队的组织编制、通讯联络等具体制度。曹操注:“曲制者,部曲、旌旗、金鼓之制也。”官道,指各级将吏的管理制度。张预注:“官谓分偏裨之任,道谓利粮饷之路。”主用,指各类军需物资,如车马兵甲、衣装粮秣的后勤保障制度。主,管理、主管。《孟子·万章上》:“使之主事而事治。”用,物资费用。 [10]将莫不闻:以下三句的意思如曹操注所言:“同闻五者,将知其变极,即胜也。”闻,知道、了解。知,深切了解之意。 [11]主孰有道:指哪一方国君为政清明,拥有广大民众的支持。主,君主、统治者。孰,疑问代词,谁,这里指哪一方。道,有道,政治清明。 [12]将孰有能:哪一方的将领更有才能。 [13]天地孰得:哪一方拥有天时、地利。张预注:“观两军所举,谁得天时、地利。” [14]兵众孰强:哪一方兵械铦利,士卒众多,军队强大。兵,在这里是指兵械。但也有注家认为,“兵”为军队。 [15]士卒孰练:哪一方的军队训练有素。张预注:“离合聚散之法,坐作进退之令,谁素闲习。”练,娴熟。《战国策·楚一》:“练士厉兵,在大王之所用之。” [16]赏罚孰明:哪一方的奖惩能做到公正无私。《孙膑兵法·威王问》:“夫赏者,所以喜众,令士忘死也。罚者,所以正乱。”“明主施赏不迁,行诛无赦,誉辅其赏,毁随其罚,则贤不肖俱尽其力矣。”(《韩非子·五蠹》)原边注:值得注意的是,孙子所认知的“道”,即政治清明,政治和谐,是“令民与上同意”,而不是“令上与民同意”。两字顺序之不同,足见孙子见识之不凡。点评:孙子强调在战略规划与战略运筹上,应该注重系统性、综合性与完整性。他将决定战争胜负的基本要素,概括为道、天、地、将、法五个方面。“道”是政治条件,就是国内政治清明,上下和谐,在战争问题上,使高居庙堂的统治者和身处草莽的老百姓达成共识,心往一处想,劲儿往一处使,至少也要做到不唱反调,不有意作梗。“天”与“地”,都是讲战争的自然环境,要拥有有利的天时、地理条件,把握住战场的主动权。“将”,讲的是军队的统帅问题,将帅作为一支军队的灵魂,他的素质、才能直接关系着军队战斗力的发挥,正所谓“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置将不慎,一败涂地”,所以他理所当然成为衡量双方军事实力,预测战争胜负的重要因素。至于“法”,同样十分重要,合理的编制、有序的合成、有力的保障、适宜的赏罚,是任何军队从事军事活动过程中须臾不可缺少的环节。我们很难设想,一群乌合之众,没有法纪的约束,做不到令行禁止,单凭血气之勇,而能成就大事的。因此,三国时期大政治家、军事家诸葛亮才这样说:“有制之兵,无能之将,不可以败;无制之兵,有能之将,不可以胜。”(《诸葛亮集·兵要》)孙子把健全军队法制看作是克敌制胜的基本保证。近代普鲁士著名军事理论家克劳塞维茨在其不朽著作《战争论》中,曾把“决定战斗的运用战略要素”区分为“精神要素、物质要素、数学要素、地理要素和统计要素”(《战争论》第一卷)。孙子的“五事”实际上已经包含了克劳塞维茨所列举的战略诸要素,进入了宏观的大战略思维层次,树立了全局意识,这一点足以说明他的战前预测和运筹是高于一般军事家的。美国著名战略学家柯林斯说:大战略是在各种情况下运用国家力量的一门艺术和科学,如果单凭武力那将是十分愚蠢的。只有政治、经济、文化、心理、外交、社会全方位地配合起来,有机结合才能最终赢得战争的胜利(《大战略·大战略的结构》)。孙子的“五事”衡量法,说到底就是一门正确运用“国家力量”的艺术和科学,立足于军事,又不局限于军事,而是讲道、天、地、将、法等综合因素,是综合能力的一种凝聚和归纳。这种高明的算法,印证了一条普遍的战略原则:“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因为全局能决定局部的成功与得失,而局部的成败或得失有时并不能对全局起决定性的影响。孙子的“五事”的奥秘正在于用全局的观点来进行战略运筹。如果说“五事”的重心在于战前全面了解敌我双方的基本战略要素,那么,孙子讲“七计”的宗旨则在于对这些战略要素的优劣进行仔细周密的考察比较,“较之以计而索其情”。看一看究竟哪一方君主政治更加清明?哪一方将帅更有才能?哪一方拥有有利的天时地利条件?哪一方法令更能贯彻执行?哪一方武器装备更加坚利精良?哪一方士卒更加训练有素?哪一方赏罚更加公正严明?正确估量敌我双方的态势,在此基础上做出正确的判断,定下正确的决心,制定正确的作战方案。将听吾计[1],用之必胜,留之。将不听吾计,用之必败,去之[2]。注释:[1]将听吾计:将,助动词,读作jiāng,表示假设,意谓假如、如果。《左传》昭公二十七年:“令尹将必来辱,为惠已甚。”如此,则本句意谓:如果能听从、采纳我的计谋。十家注多作此解。又一说,“将”在这里当作名词解,读作jiàng,即将领。两说相较,当以前说为善。听,依从、遵从的意思。 [2]去:离开。计利以听[1],乃为之势[2],以佐其外[3]。势者,因利而制权也[4]。注释:[1]计利以听:计利,计算、衡量敌我双方的有利或不利条件。以,通“已”,《礼记·檀弓》郑玄注:“以与已字本同。”已然、业已的意思。听,听从、采纳。 [2]乃为之势:意思是指造成一种积极有利的军事态势。乃,于是、就的意思。为,创造、造就。之,语助词,无义。势,态势。 [3]以佐其外:作为辅佐以争取战争的胜利。佐,辅佐、辅助。外,曹操注:“常法之外也。”一说,外指国境之外(李零《吴孙子发微》)。 [4]因利而制权:意谓根据利害得失情况而灵活采取恰当的对策。张预注:“所谓势者,须因事之利,制为权谋以胜敌耳。”因,根据、凭依。《孟子·离娄上》:“为高必因丘陵。”制,从、随从。《淮南子·氾论训》:“圣人作法,而万物制焉。”高诱注:“制,犹从也。”这里是决定、采取的意思。权,本义是秤砣,用作动词,即掂量轻重,权衡利弊,此处引申为权变,灵活机动之意。原边注:孙子极其重利,一切以利为本,是否发动战争、战争要发动多大规模,都是以是否得利作为基本的出发点。既然如此,十三篇的兵法未尝不可以说是一部“争利之法”或“逐利之法”。所以,孙子的兵法,都是力求占据有利于己的条件,再因此而采取灵活机动的应变措施,以充分掌握战场主动权。所以,孙子的兵法,也可以说是“因利而制权”的兵法。点评:常言道,良好的开始只是成功的一半,“算计”精明,“算计”正确,为夺取战争的胜利创造了可能性,然而可能性毕竟不等同于现实性,要使它真正转化为现实性,就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运用一切有用的方法,来达到消灭敌人,保存自己的目的。这个方法,就是孙子所说的“计利以听,乃为之势,以佐其外。势者,因利而制权也”。即在充分比较和掌握敌我双方的优劣态势基础上,尊重客观实际,努力发挥战争指导者的主观能动性,将胜利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这里,孙子将尊重客观规律性与发挥主观能动性辩证地加以统一起来了。宋代郑友贤将《孙子兵法》与《司马法》进行过对比,他说:“《司马法》以仁为本,孙武以诈立;《司马法》以义治之,孙武以利动;《司马法》以正,不获意则权,孙武以分合为变。”(《十家注孙子遗说并序》)他的这段话,抓住了两部古典兵书的核心要义,说得很有道理。在我们看来,《孙子兵法》的核心价值观是“利”,十三篇的核心内容则是“以诈谋利”,孙子由此出发研究和探讨了一整套“分合为变”的战法,这些内容构成了《孙子兵法》十三篇的主体。十三篇中除《形篇》之外,有十二篇都或多或少提及这个“利”字,孙子的重“利”不言自明。“利”在各篇的出现没有非常明显的规律性,可说是时隐时现,最多的是《军争篇》,出现十一次。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利”实则是贯彻十三篇的一根若断若连的红线,也就是说,“利”的思想,贯穿于整部《孙子兵法》,可视为支撑孙子兵学思想的重要内容。在《计篇》中的“计利以听”,是十三篇中出现的第一个“利”字。从中可以看出,对国家有利与否,是孙武考虑军事问题的最重要的一个出发点,也即所谓“非利不动”。《谋攻篇》中说“兵不顿而利可全”,努力保住“全利”,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才是孙武谋划战争和进行战略决策的最终目的。十三篇中以《军争篇》出现“利”字最多最为频繁。军争为何?无外乎“利”。在孙子看来,发动战争与否,主要是看己方得利与否,或者是否符合己方的利益,也即“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其中,“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这句话简单明了地概括了孙子的用兵原则,《九地篇》和《火攻篇》中重复出现两次,这显然是出于一种强调和重视。孙子的重利和争利思想,由此可见一斑。我们应当看到,兵家之学是一种需要付诸实际,具有很强操作层面意义的学问,是一种务实之学,需要讲究实际效应,乃至追求最大效益。作为兵家,最要不得的就是空谈玄理,空谈仁义。而且,如果是对敌人大谈仁义,那一定是误国误民之举。从这个层面来看,孙子的功利思想既是顺应潮流,也是抓住了战争现象的本质。《孙子兵法》十三篇甫一诞生便受到普遍重视,并不是出于偶然,而是一种必然。从兵学史的发展情况来看,孙子的重利,从根本上划清了同《司马法》为代表的旧军礼的界限,正确揭示了军事斗争的基本规律。很显然,按照周礼传统指导下的战争模式一定是特定的历史阶段的产物,不会是战争的常态和主流。战争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终究会回到保存自己、消灭敌人的这种模式之中。宋襄公正是没有看到这种发展变化,很不恰当地和自己的对手大谈仁义,结果被楚军打得大败。孙子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看清了战争的本质,把握住了历史发展脉络,所以才创作了一部富有实际操作价值的兵书,并受到了广泛重视。值得一提的是,战国时期的法家同样抓住了这种功利的社会思潮,适时推出军功爵制,配合他们的农战思想,成了独步一时,受到各国政府普遍重视的一种思想。秦国甚至因为军功爵制之力,最终实现了统一中国的大业。所以,孙子以“利”为核心价值观,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在中国古代兵学史,甚至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都同样占据着相当重要的地位。古往今来,几乎所有战争,可说都是因“利”而生,又因“利”而争。漫长的古代社会,儒家思想长期占据要津,以“利”为核心的价值观,遂长期受到排挤和打压。儒家“重义轻利”的义利观,曾深刻影响和改造了国人的性格和思维。“君子固穷”式的义利观,一度受到追捧和赞颂。然而,这种义利观并非是放之四海而皆准。将它用于改造民风固然有其用武之地,甚至在特定时期需要大力弘扬——尤其是当金钱至上、唯利是图的世界观占据主流之时,但如果是浸染和改造了兵学领域,则很显然是非常不利的,甚至会产生巨大危害。最起码的,它很可能会造成大量违背战争规律的笑话出现,类似宋襄公之类的人物可能会因此层出不穷。而这对于保家卫国和保全族种来说,无疑都将是巨大的灾难。这个时候,《孙子兵法》作为中国古典兵学的重要代表,其中的重“利”思想,包括其“以诈谋利”之术,都尤其显出宝贵。因为它代表的是一种务实精神,同时也是一种唯物精神,无疑值得我们坚持和发扬。孙子因为能够摆脱虚名的束缚,坚持唯物精神,讲究实际效应,所以才能写出高明的兵法,并受到万世追捧。

兵者[1],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2],用而示之不用[3],近而示之远[4],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5],乱而取之[6],实而备之[7],强而避之,怒而挠之[8],卑而骄之[9],佚而劳之[10],亲而离之[11]。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12],不可先传也[13]。注释:[1]兵:用兵打仗。诡道:诡诈、谲变的行为或方式。曹操注:“兵无常形,以诡诈为道。”诡,欺诈,诡诈。《管子·法禁》:“行辟而坚,言诡而辩。”道,行为、方式、原则。 [2]能而示之不能:言能战却装作不能战的样子。能,有能力、能够。示,显示、假装。此句至“亲而离之”等十二条作战原则,即著名的“诡道十二法”。汉简本“示”作“视”,古通。 [3]用而示之不用:实际要打,却假装不想打。用,用兵。 [4]近而示之远:以下两句是说实际要进攻近处,却装作要进攻远处;实际要进攻远处,却显示要进攻近处,致使敌人无从防备。按:历史上,韩信灭魏一役中“木罂渡河”可谓“远而示之近”的典范;吴、越笠泽之战中,越王勾践左右翼佯动,中路突破大败吴师之举,可谓“近而示之远”的例证。 [5]利而诱之:意谓敌人贪利,则用小利加以引诱,伺机进行打击。利,此处作动词用,贪利的意思。诱,引诱,诱使。 [6]乱而取之:乱,混乱。取,乘机进攻,夺取胜利。梅尧臣注:“彼乱,则乘而取之。”一说“取”指伏兵偷袭而败敌。《左传》庄公十一年:“覆而败之,曰取某师。” [7]实而备之:言对付实力雄厚之敌,需严加防备。备,防备,防范。 [8]怒而挠之:意谓敌人暴躁易怒,就设法挑逗激怒它。怒,容易生气、愤怒。挠,挑逗、挠乱、骚扰的意思。又一说:敌人来势凶猛,当设法扼制其气焰。汉简本“怒而挠之”下即接下文“攻其无备”,无“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三句,疑脱。 [9]卑而骄之:言敌人卑怯谨慎,则应设法使其变得骄傲自大,然后伺机破之。卑,小、怯。《左传》僖公二十二年:“公卑邾,不设备而御之。”杜预注:“卑,小也。”又一说,敌人鄙视我方,则将计就计,使之更骄傲麻痹,然后寻找机会加以打击。又一说,我方当主动卑辞示弱,给敌人造成错觉,令其骄傲。后两说皆不如前说义长。因为此处“卑”与“怒”“挠”“实”“乱”“亲”“佚”等意思同,皆就敌情而言,而非我方之状态或行为。 [10]佚而劳之:敌方安逸,就设法使它疲劳。佚,同“逸”,安逸、自在。劳,疲劳,用作使动。 [11]亲而离之:此句言如果敌人内部团结,则想方设法离间分化它。亲,亲近、团结。离,离间。《广雅·释诂一》:“离,分也。”如《三国演义》中“曹操抹书赚韩遂”,故意制造假象,分化离间马超与韩遂的关系,就是“亲而离之”的形象注脚。 [12]兵家之胜:(上述“诡道十二法”)乃军事家用兵如神、克敌制胜的奥妙所在。兵家,军事家。胜,奥妙、胜券。 [13]不可先传也:言不能够事先传授,必须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应用。先,预先、事先。传,传授、规定。原边注:由于孙子“诡道十二法”的作战指导思想,符合战争活动的内在规律,在实战实践中一再获得验证,因此为后世兵家奉为圭臬,备受青睐。这中间来历不明的《三十六计》可谓是集“诡道”,也即军事欺骗的大成之作。然而,“诡道”毕竟是作为“道德”的对立面出现的,一味推重“诡道”也有一定的副作用,尤其是将它不分青红皂白推广到非军事领域运用时,必定会产生不良的后果。点评:在孙子看来,战争说到底是敌对双方比试“骗术”、你死我活的过程,骗术越是高明,骗法越是多样,就越是拥有赢的把握,越能成为胜利的主宰。战争是残酷的,你不想在战场上做人家的刀下之鬼,你就不能不把那中看不中用的“仁义道德”暂时搁置在一边,让自己变成铁石心肠,无怨无悔地施展出各种手段,让你的对手脑袋搬家,这个方式,孙子把它称为“诡道”。“诡道”,顾名思义便是“诡诈之道”。这里,“诡”指的是手段运用的特色:诡秘神奇,变幻莫测,杀敌于无形之中。至于“诈”,指的是手段运用的性质:变招迭出,诈敌唬人,用尽可能小的代价,换取尽可能大的胜利。高明的骗术在于能做到变化多端,花样翻新,即《司马法》所说的“无复先术”,否则一旦形成固定的模式,便容易为对手所识破,会偷鸡不成蚀把米,赔了夫人又折兵。孙子的了不起,就是他不但确立了用兵的基本原则:“兵者,诡道也。”而且更一口气传授给我们十多条如何使诈的方法,这就是所谓的“诡道十二法”:明明要打你却装出不想打的模样,明明能够打却装出不能打的姿态;要从远处打却装出会从近处打,要从近处动手却装出会从远处下手,不一而足。总之是要实施全方位、多层次的军事欺骗,以假象迷惑对手,真真假假,以假乱真,因势利导,造成不利于敌人而有利于自己的态势,从而牢牢把握战争的主动权。孙子认为用兵打仗所追求的成功标志说白了是非常单纯的:“攻其无备,出其不意”,便是要在敌人没有防备处发动进攻,在敌人意料不到时采取行动。可是要真正理解和掌握其中的精髓奥秘却并不容易,“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要在战场上得心应手、出神入化施展诡道,赢得胜利,就必须自己亲身去实践、去琢磨,甚至必须有付出沉重代价的思想准备。

“兵之变化,固非一道”,因敌变化,随机制敌,永远是高明的战争指导者自由驰骋的广阔天地。倘若不懂这一层道理,不遵循这一条原则,那么即便是遍读天下兵书,也终究是纸上谈兵,胶柱鼓瑟,隔靴搔痒,到头来难免夸夸其谈,一事无成。历史上赵括、马谡之流丧师辱身,贻笑天下,就是显著的例子。运用孙子“诡道十二法”的奥秘也是一样。战争中离不开军事欺骗的道理也许人人都懂,“兵者,诡道”的原则,只要是头脑正常的人都不会否认。然而,有的人成功,有的人失败,问题就在于骗术掌握、运用的高明与否。这种高明属于“羚羊挂角,无迹可求”的境界,应该是“得鱼忘筌”“得意忘言”,而不能用言辞来状摹、来说明,所谓“上骗不言骗”。不过总的精神或许可以着眼于:第一,不能重复,切忌依样画葫芦,所谓“一之为甚,其可再乎”。第二,新奇怪诞,防不胜防,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第三,顺藤摸瓜,请君入瓮,所谓“将欲夺之,必固予之”。第四,逆向思维,反常为常,所谓“出乎意表,合乎其理”。按上述四个思路去设局,去谋策,势必能“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军事欺骗之手段日日翻新,军事欺骗之思维开阖自如。

夫未战而庙算胜者[1],得算多也[2];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3],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吾以此观之,胜负见矣[4]。

注释:[1]庙算:古代兴师作战之前,通常要在庙堂上商议谋划,分析战争利害得失,制定作战方略。这一作战准备程序,就叫做“庙算”。庙,古代祭祀祖先与商议国事的场所。算,计算、筹算。《仓颉篇》:“算,计也。”张预注:“古者兴师命将,必致斋于庙,授以成算,然后遣之,故谓之庙算。” [2]得算多也:意谓取胜的条件充分、众多。算,即“筭”,古代计数用的筹码,此处引申为胜利的条件, [3]多算胜:以下三句言胜利条件具备多者可以获胜,反之,则无法取胜,更何况未曾具备任何取胜条件?而况,何况、更不必说。于,至于。 [4]胜负见矣:胜负的结果显而易见。见,同“现”,显现。《战国策·燕策》:“(荆)轲既取图奏之,发图,图穷而匕首见。”原边注:孙子的庙算决胜论实质是实力决胜论。也就是说,实力是基础和前提,诡道是淋漓尽致地运用和发挥实力的手段与方法。只有实力建设与诡诈权谲两者的圆满结合,相辅相成,方能在战争中稳操胜券,所向无敌。点评:用兵打仗先要算计,这是最基本的常识。但是,计算哪些细目,怎样进行计算,却大有讲究,这叫做“戏法人人会变,各有巧妙不同”。一类是占卜算卦、装神弄鬼的巫觇祝史,他们的算法最原始,但却最神秘,即通过灼烧乌龟壳、兽骨或者排列蓍草的方法,预测战争的吉凶,揣度胜负的归属。《史记·龟策列传》称它是“灼龟观兆,变化无穷”“卜筮至预见表象,先图其利”。此外,星占、五行占、梦占、六壬、遁甲、太乙等等,也是这一类算法中的节杈旁枝、支派衍流。这种算法通常叫做“卜筮”,主要流行于我国历史上的夏、商、西周时期,显然是古代宗教迷信观念在军事预测领域的反映。它主观想象,牵强附会,随意比附,表面上幽深奥妙,实际上却荒诞不经,与其说是算计胜负,不如说是碰撞大运,算不准可以文过饰非,偶尔碰巧凑上了则不妨大大吹嘘一番。先秦时期这类算法曾风靡千百年,秦汉之后虽然风头不如以前强劲,但是在打仗的指挥官那里还是很有市场的,只要看看“顺时而发,推刑德,随斗击,因五胜,假鬼神而为助者”(《汉书·艺文志·兵书略》)的“兵阴阳家”,俨然成为兵学四大宗派之一,便可知用“卜筮”方法算计战争前景对于古代人们来说,有如“芝麻开门”的魔咒一样,始终是有一定吸引力的。孙子作为兵家的真正创始人和代表者(姜太公虽被后人尊奉为兵家“本谋”,但他有实践而无理论体系传世,只能算作是兵家之先驱),孙子的思想最能体现中国人文传统中的理性精神:不懂兵道,不会打仗,那么“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人家就会杀上门来欺负你,生命财产难以保全,政权社稷危若累卵。但是,打仗可不是一件好玩儿的事情,既不轻松,也不愉快,它意味着鲜血的滚滚流淌、财富的灰飞烟灭,所以孙子要提出一个既能正视战争现实,又能减轻战争灾难的战略预测方案,它不同于巫史神祝的热衷猜谜,有的只是最普通最平凡却又最实用最高明的计算公式。这个计算公式就是所谓的“五事七计”。具体地讲,就是从五个决定战争胜负的基本要素着眼,通过七个方面的具体比较,对敌我双方的战略态势优劣做出正确的估价,在此基础上对战争的可能性结果做出比较合乎实际的预测,并据此制定好自己这一方的战略决策,这叫做“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孙子没有对综合评估的具体情形进行描述,但对于综合评估可能得出的结果作了明确的说明。这种结果有两种:一种是“得算多”,一种是“得算少”。也就是说,经过前两步的单项分析和对比分析,最后还需将所得的筹码综合起来,并从总体上评估出敌我双方的胜算几率。孙子说:“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由此可以看出两层意思,一是,“庙算”的最后阶段需要得出敌我双方总体得算多少的客观结论;二是,须由“庙算”所得出的这一结论来预见战争的胜负。“庙算”理论是春秋时代战争实践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提升。时至今日,虽然战争的规模和样式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这一古老的理论仍有一定的价值,富于深刻的启示性,值得我们深入探讨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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