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钱”也是权益 游客为“反向抹零”投诉

时间:2023-04-10 14:51:34     来源:舟山晚报


(资料图)

近日,外地游客王先生在普陀山旅游期间,在某商场购买了风鳗干等舟山特色产品,购物清单上显示应收371.36元,但商家最后却直接收取371.4元。虽然只是多收了几分钱,但商家“反向抹零”的做法,王先生表示不认同,并向市市场监管局普陀山分局投诉。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接到投诉后,到达现场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并取得消费凭证。经查,王先生购买的风鳗干等海鲜干货均为散装售卖,商家称重后统计价格为371.36元,为方便找零,未经王先生同意便直接采取了四舍五入“反向抹零”,收取371.4元。执法人员认为,商场的行为属于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鉴于商家当场退还了多收取的费用,且已向消费者道歉取得了谅解,执法人员现场对商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向其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介绍,目前,不少商家结算时为了方便会采用“四舍五入”的结算方式,在“四舍”时,抹除了零头,相当于对消费者让利,但“五入”时,往往未经消费者同意,多收取相应费用。此类“反向抹零”现象在一些大型商场、超市普遍存在,商家大都认为是微小事情,殊不知此类行为侵犯的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价格法》也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杜绝侥幸心理,在收费结算时,少一些占小便宜心理,切勿因小失大。消费者在遭遇“反向抹零”时,可保留相关票据及付款凭证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坚决捍卫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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